國立中興大學100學年度博士班招生委員會第三次會議紀錄

 

時間:100年6月9日 上午09時30分

地點:本校雲平樓一樓F12推廣教室                     

會議主持人:鄭教務長政峯

出席人員:如簽到單                     記錄:盧靜瑜

 

壹、主席致詞:略。

貳、工作報告:

一、本考試業於5月21日舉行筆試,考試當天進行順利,未有違規事件;5月25日閱卷完畢,隨即進行筆試及資料審查成績登錄,面試並於6月5日前舉行完畢,所有成績(含筆試、審查、面試)登錄作業於6月7日全部完成,並於會前提供成績清冊(不含考生姓名),供各招生系所訂定最低錄取標準之參考。

 

二、本次筆試應到考人數為142人,各系(所、學位學程)缺考人數共人,統計如下:

系  別

人  數

中國文學系

3

財務金融學系

2

企管系

1

科管所甲

1

科管所乙

1

生機系

2

生物科技所甲

1

化學系

1

生物化學系

1

生物醫學所

1

合  計

14人

 

三、博士班甄試報到人數共26人(一般生22人,在職生4人),不足額錄取人數共46名已於簡章調查時計入招生名額。甄試錄取後放棄1名,名額流至本次招生考試。

 

參、提案討論:

案  由:請訂定各招生單位考試之最低錄取標準分數,請 討論。

說  明:

一、本考試招生錄取原則如附件1。

二、各學系報名人數統計表如附件2,本考試得錄取名額表如附件3。

三、請各委員參考成績清冊(未列考生姓名之成績排序表),並於最低錄取成績標準表內填入系(所、組)最低錄取分數及正取生、備取生人數,其正取生錄取人數不得超過教育部核定招生名額(如附件3),並於成績清冊上加蓋或註明「正取生」、「備取生」、「不錄取」。

決  議:依各系(所、學位學程)所訂定之最低錄取標準,照案通過。

 

參、臨時動議:無。

 

肆、散會:1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