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中興大學101學年度博士班招生委員會第三次會議紀錄

時間:10167 上午1040

地點:本校圖書館7樓第一會議室

會議主持人:呂教務長福興

出席人員:各招生系所委員(如簽到單)                          記錄:盧靜瑜

 

壹、主席致詞:

貳、工作報告:

一、本考試業於520日舉行筆試,523日閱卷完畢,隨即進行筆試及資料審查成績登錄,筆試及資料審查成績清冊(不具考生姓名)525日提供設定面試條件之學系辦理擇優面試。

二、面試作業於63日前舉行完畢,所有成績(含筆試、審查、面試)登錄作業於65日全部完成,並於會前提供成績清冊(不含考生姓名),供各招生系所訂定最低錄取標準之參考。

三、本次筆試應到考人數112人,各系(所、學位學程)缺考人數共10人。博士班甄試報到人數共24(一般生22人,在職生2),不足額錄取人數已於簡章調查時計入招生名額。甄試錄取後放棄0名,土木工程學系學士逕讀博士名額1名流至本次招生考試。

四、為落實節能減碳,未來本招生委員會之會議紀錄改以傳送電子檔至各招生委員及系所承辦人電子信箱,同時上傳秘書室/行政議事組網頁以供查詢。敬請各系所主管轉達所屬參考辦理。

 

參、提案討論:

案號:第一案

案由:本考試違規事件共計3件,請  討論。

說明:

一、本考試違規事件共計3件,考生違規事項及建議處理法條依據,詳列如下表:

編號

准考證

號碼

報考系所

考試科目

違規事項

建議處理依據

建議處理辦法

備註

1

E*******

水土保持學系

水土保持研究方法

考試中嚼食口香糖

第六條

扣減該科2分。

 

2

E*******

水土保持學系

水土保持研究方法

考試中飲水

第六條

扣減該科2分。

 

3

E*******

應用數學系乙組

統計理論

未帶有效身分證件應試,且未於7日內至本校辦理驗證手續。

第八條之二

各科成績不予計分。

 

二、各招生單位之成績清冊,業將違規考生預先予以扣分處理,俟本案決議後,再依本案決議辦理後續事宜。

決議: 照案通過。

 

案號:第二案

案由:請審定各招生單位考試之最低錄取標準分數,請 討論。

說明:

一、本考試招生錄取原則如附件1

二、考生各科目未達標準者(如:筆試科目0分、缺考或未達面試標準未參加面試)成績清冊「錄取別」欄顯示「未達標準」字樣。

三、各系所組最低錄取標準及正備取生人數已彙整,請各系所主任確認各系組最低錄取標準及正備取生人數。

決議:依各系(所、學位學程)所訂定之最低錄取標準,照案通過。

 

參、臨時動議:無。

 

肆、散會:上午111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