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中興大學101學年度碩士在職專班招生委員會第三次(第一梯次放榜)會議記錄

 

會議時間:101315日下午1510

會議地點:圖書館六樓會議廳

會議主持人:李主任委員德財(呂福興教育長代)

出席人員:各招生委員(如簽到單)                                              記錄:周德昌

壹、主席致詞:

貳、工作報告:

一、本校101學年度碩士在職專班入學招生考試,考生人數為1,008人。筆試測驗於34日舉辦完畢。本次碩專班招生考試到考人數為946人,缺考人數為62人,缺考率6.2%

二、本學年度碩士在職專班招生考試於35日至39日辦理閱卷工作,同時進行考生成績登錄。未含考生姓名之成績冊已於會前送至各招生系所參考。

三、本招生考試共有14個系所辦理複試(面試)測驗。請辦理面試測驗(第二梯次放榜)之系所,於316日下午15時起至招生資訊網下載參加面試考生名單,並於316日下午17時前將考生個人之面試時間、地點及其他注意事項公告於系所網頁供考生查詢。考生面試成績冊請於326日中午12時前送達招生組登錄,預計326日下午領取無考生姓名成績冊,於329日中午召開放榜會議。

四、各系所碩士在職專班招生名額如附件一

五、依照往例請本會授權教務長召集辦理面()試測驗之系所主管及招生組組長,召開複試放榜會議,訂定第二梯次放榜各系所之最低錄取標準。

 

參、提案討論:

案由一:本次碩士在職專班招生考試,考生筆試違反試場規則處理案,提請  討論。

說明:

一、本次碩士在職專班招生考試違反試場規則考生計有3件,違規事實均為手機鈴響及震動,違規考生之違規事實及建議處理方式詳如附件二

二、各系所考生之成績清冊,業將違規考生依建議處理辦法先予扣分處理,待本案決議後,再依本案決議辦理後續事宜。

三、摘錄本校招生考試「試場規則及違規處理辦法」如附件三

決議:照案通過。

 

案由二:請審訂101學年度碩士在職專班暨中等學校教師學位班入學招生考試各系所之最低錄取標準分數及錄取名單(辦理面試測驗系所請訂定可參加面試之最低標準分數),請 討論。

說明:

                一、碩士在職專班招生考試之錄取原則請參考招生簡章第陸項「錄取原則」規定。

二、考生各科目成績均需達各系所(班組)訂定之標準(如:前均標、全均標、後均標),未達標準者成績清冊「錄取別」欄顯示「未達錄取標準」字樣。

三、各學系組(學程)最低錄取標準及正備取生人數彙整如附件四。請各系主任確認考生成績及正備取生名單。

        決議:照案通過。

 

肆、臨時動議:無

伍、散會:15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