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校教學單位自我評鑑作業之「自我評鑑」階段工作項目及時程

本校教學單位自我評鑑作業之「自我評鑑」階段工作項目及時程,請各受評單位依108年5月28日興教字第1080200352號函所規定時程配合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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