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英語授課補助法規與申請說明

目的:

本校為促進國際化,吸引外國學生來台就學,培養學生具國際觀,鼓勵本校各教學單位 推動全英語教學。
適用對象:
(一)全英語學位學程學制(含學位學程及系所)。
(二)全英語學分學程。
(三)配合全英語學程所需英語基礎學科及通識課程。
(四)依「國立中興大學英語相關課程類型判定基準」,符合之課程包含一般學術英文課程(English for General Academic Purposes)、專業學術英文課程(English for Specific Academic Purposes)及全英語授課課程(English as a Medium of Instruction),均應全程以英文為之。
(五)經專案小組審查通過之全英語學群。專案小組由國際長、教務長及各院院長組成, 國際長為召集人。

國立中興大學全英語課程、學制及學程推動補助要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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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絡人:周嘉倩小姐(聯絡電話:22840215 ext.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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