業經104年11月18日第396次行政會議修訂通過「國立中興大學獎勵優秀學士班新生入學辦法」第4-7條條文,
並照案通過廢止「國立中興大學講義製作辦法」,
修訂後「獎勵優秀學士班新生入學辦法」全文已公告於教務處『法規章則』網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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