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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本校學則、各學系成績優異學生提前畢業辦法部分條文修訂案,業經教育部備查及修正,請公告周知。

本校學則、各學系成績優異學生提前畢業辦法部分條文修訂案,業經教育部備查及修正,請公告周知。

刊登日期:2014-07-10

一、依教育部103年7月2日臺教高(二)字第1030090901號函辦理。

二、備查及修正條文:

  1. 1.本校「學則」第35條業已備查。
  2. 2.本校「學則」第15條第二項:逕修正為「畢業年級相當於國內高級中等學校二年級之國外或香港、澳門同級同類學校畢業生,得以同等學力報考大學學士班,畢業學分數應增加至少十二學分,其增加之學分數與修習科目由各學系、學位學程訂定。」併同前揭條文備查。
  3. 3.本校「各學系成績優異學生提前畢業辦法」第3條:條次及條文涉及數字之敘寫方式,逕修正為國字數字後併同備查。

三、惟本校學則第39條第3款修訂案,依教育部來函意見,提送教務、校務會議調整修訂後再報。

四、上述學則等法規修訂後條文均已公告於教務處「法規章則」網頁,查詢網址:http://oaa.nchu.edu.tw/ru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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