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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3學年度僑生及港澳生學士班/碩士班單獨招生(113學年度9月入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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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生報到驗證須知
新生入學繳驗證件 :經錄取結果名單公告獲得正式錄取生,需辦理通訊報到繳驗證件,始完成入學程序。
(一) 繳驗證件:請於2024年7月15日至7月26日(含)前將下列文件以特快專遞/快遞方式寄達本校註冊組(郵寄封面下載),未於規定期限完成寄達資料者,取消入學資格。郵寄文件應與報名時所填報考資格相符,包含:
1. 錄取生通訊報到回覆函。
2. 本人 2 吋正面脫帽彩色近照 1 張(於背面註明姓名、學系、組別及年級)。
3. 身分證或護照影本。
4. 學歷證件:
(1)經我政府駐外機構驗證或由僑務主管機關指定單位核驗之最高學歷畢業證書正本。
(2)經我政府駐外機構驗證或由僑務主管機關指定單位核驗之最高學歷歷年成績單正本。
5. 以上郵寄文件若缺件者,請填寫緩繳切結書。
(二)注意事項:
1. 錄取名單公告後,學生應主動至本校註冊組網頁查詢報到相關資訊,並依規定日期辦理通訊報到。
2. 考生如同時錄取一個學系以上者,僅能選擇一個學系(組、學程)辦理報到。
3. 新生所繳學經歷證明文件,如有假借、冒用、偽造或變造等情事,在未註冊前查覺者,取消入學資格;註冊入學後查覺者,即
開除學籍,且不發給有關修業之任何證明文件;畢業後始查覺者,除依法追繳其學位證書外,並公告撤銷畢業資格。
4. 新生辦理通訊報到後,仍應依規定辦理註冊及選課手續,否則取消入學資格。
5. 新生及轉學生經錄取入學,得依本校相關規定辦理學分抵免(請參考教務處法規章則網頁)。
6. 考生詢問有關繳驗證件、新生入學、註冊及繳交學雜費等,請洽註冊組:+886-4-22840212 ext. 19。
(一) 繳驗證件:請於2024年7月15日至7月26日(含)前將下列文件以特快專遞/快遞方式寄達本校註冊組(郵寄封面下載),未於規定期限完成寄達資料者,取消入學資格。郵寄文件應與報名時所填報考資格相符,包含:
1. 錄取生通訊報到回覆函。
2. 本人 2 吋正面脫帽彩色近照 1 張(於背面註明姓名、學系、組別及年級)。
3. 身分證或護照影本。
4. 學歷證件:
(1)經我政府駐外機構驗證或由僑務主管機關指定單位核驗之最高學歷畢業證書正本。
(2)經我政府駐外機構驗證或由僑務主管機關指定單位核驗之最高學歷歷年成績單正本。
5. 以上郵寄文件若缺件者,請填寫緩繳切結書。
(二)注意事項:
1. 錄取名單公告後,學生應主動至本校註冊組網頁查詢報到相關資訊,並依規定日期辦理通訊報到。
2. 考生如同時錄取一個學系以上者,僅能選擇一個學系(組、學程)辦理報到。
3. 新生所繳學經歷證明文件,如有假借、冒用、偽造或變造等情事,在未註冊前查覺者,取消入學資格;註冊入學後查覺者,即
開除學籍,且不發給有關修業之任何證明文件;畢業後始查覺者,除依法追繳其學位證書外,並公告撤銷畢業資格。
4. 新生辦理通訊報到後,仍應依規定辦理註冊及選課手續,否則取消入學資格。
5. 新生及轉學生經錄取入學,得依本校相關規定辦理學分抵免(請參考教務處法規章則網頁)。
6. 考生詢問有關繳驗證件、新生入學、註冊及繳交學雜費等,請洽註冊組:+886-4-22840212 ext. 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