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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教育部教學實踐研究計畫中區區域基地「116年度教學實踐研究計畫撰寫諮詢服務」申請辦法(即日起至11/30止)
刊登日期:2026-09-29
主旨:轉知教育部教學實踐研究計畫中區區域基地(靜宜大學)辦理「教學實踐研究計畫撰寫諮詢服務」申請辦法,即日起受理申請至115年11月30日(星期一)止,敬請本校教師踴躍申請。
說明:
一、依靜宜大學115年9月29日靜大教務字第1150002306號函及教育部115年教學實踐研究計畫區域基地計畫辦理。
二、為協助教師撰寫教學實踐研究計畫,中區區域基地提供一對一專業諮詢服務,針對計畫申請與撰寫內容給予具體建議,藉以提升計畫申請品質及通過率。
三、實施方式與費用:採線上、實體一對一諮詢或書面資料諮詢方式進行。每次諮詢以1.5小時為原則,諮詢費用全額由中區基地核支(受諮詢教師免付費;若採實體諮詢,交通費請申請人自理)。
四、申請資格及原則:
- 符合教育部教學實踐研究計畫申請資格之大專校院教師,且須提出116年度計畫申請。
- 每位申請人至多申請諮詢服務以2次為原則(須先完成並回傳第1次諮詢紀錄及回饋表後,始得申請第2次;每人申請包含其他基地累計以2次為限)。
- 優先錄取對象:中區區域基地之跨校教師社群成員、中區大專校院教師(含苗栗、臺中、彰化、南投、雲林)及未曾獲核過教學實踐研究計畫之教師。
五、期程與申請方式:
- 申請時間:即日起至115年11月30日(星期一)止。
- 諮詢期間:即日起至115年12月10日(星期四)止。
- 線上申請表單:請填寫申請表(需簽名)並備妥計畫初稿後,至 Google 表單上傳提交:https://forms.gle/HK87oKsTPqGyb6zHA
- 表單及諮詢顧問名單下載:相關辦法與申請表件可至中區基地雲端硬碟下載:https://reurl.cc/aEEp9Y
- 成果回傳:完成諮詢後一週內,請將「諮詢紀錄及回饋表」回傳至中區基地承辦人信箱。
六、中區基地聯絡窗口:靜宜大學教務處 陳宥臻助理(電話:04-26328001 分機 11143,E-mail:cyc11143@pu.ed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