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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學位授予法施行細則」,業經教育部於中華民國108年3月20日發布令廢止。

「學位授予法施行細則」,業經教育部於中華民國108年3月20日發布令廢止。

刊登日期:2019-03-25

主旨:「學位授予法施行細則」,業經教育部於中華民國108年3月20日以臺教高(二)字第1080028832B號令廢止,檢送發布令影本1份,敬請查照。

說明:

一、由於學位授予法施行細則因學位授予法之修正以失其依據,且無單獨施行之必要,爰依中央法規標準法第21條第3款辦理廢止。

二、若對本法規條文有任何疑問,請逕洽本部溫雅嵐專員(TEL:02-77365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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